随着天气转暖,夜间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对此,东岗交警大队成立夜间巡逻小分队,在辖区不定时地设点检查。5月22日至24日,共查获涉酒违法行为5起,其中涉嫌醉驾违法行为2起。
5月22日凌晨3时45分,第一个“酒司机”落网。在滨河路平沙落雁处,驾驶员石某某被夜查民警拦下。石某某轻轻一吹,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显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4毫克。按照法律规定,石某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半年的处罚。
5月24日晚9时40分许,夜巡小组民警接警,南昌路芳草园十字有车撞上护栏。民警赶到现场发现,驾驶员郭某某酒气强烈,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93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驾。
5月24日凌晨2时许,在三角花园检查点,驾驶越野车途经此地的段某某经呼气式酒精仪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89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按照法律规定,郭某某、段某某将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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