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关于被撞身亡的环卫女工周建珍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了。11月20日7时50分左右,环卫工周建珍在福州福马路福建省肿瘤医院路段清扫路面时,被一辆蓝绿色小车撞成脑死亡,在省立医院救治两天之后,抢救无效死亡。福建华巍律师事务所林开华律师认为,这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周建珍的责任认定偏重。
这份认定书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一栏显示,因监控录像镜头朝向未对着事故现场方向,故没有拍摄到事故发生经过。现场制动压印不明显,无法鉴定该车辆事故前的行驶速度。但证明肇事车辆灯光、转向、制动等系统性能均完好有效,即可以肯定车辆没有问题。 福建华巍律师事务所林开华律师认为,这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周建珍的责任认定偏重。他说,环卫工周建珍清扫路面是责任使然,不是无故横穿马路的行人。同时,肇事车辆车头正面与周建珍相撞,说明肇事者驾驶技术较差,行车时应该注意正前方的人和物,而她没有注意。另外,肇事车辆既然制动等装置性能均良好,却在和周建珍相撞时,将对方撞飞,说明肇事车辆速度较快,且当时制动不及时,或者操作不当,导致了严重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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