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日前发布的 十二五 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首次提出了 以房养老 的概念,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展 以房养老 试点业务。
近年来,全国已有不少地方对 以房养老 进行过探索与试点,但目前尚无成功案例。原因在于,制约 以房养老 的现实问题太多,且这些问题在短时间内很难得到解决。说白了, 以房养老 不具备现实可操作性。 众所周知,受传统文化影响,中国人一生奋斗的最主要目标,就是给子女多留一些财产,其中房屋是最核心的财产。绝大多数老百姓宁可自己辛苦一辈子,也要想方设法给子女留下一套住房。也正因为这样,绝大多数人都不会选择把住房抵押给银行,用于自己养老。不要小看观念的力量,只要这一观念得不到转变, 以房养老 有再多优点,也难以推行下去。 虽然 以房养老 在国外比较流行,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从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来看,条件也并不具备。因为,在 以房养老 比较常见的国家,一般房地产市场都比较成熟,不规范行为很少,房价也相对稳定。相反,我国正处于房地产市场发展期,不仅房价变动很大,而且房地产市场行为尚不规范。一旦推行 以房养老 ,住房的价值如何测算,提供的资金如何确定标准,都是很难把握的问题。一旦 以房养老 后房价出现大跌,就会出现 资不抵债 现象,银行将面临很大的风险。而如果 以房养老 后房价继续快速上涨,房屋的价值就很难体现,对房屋所有人不公平。从这方面看, 以房养老 也不具备现实可操作性。 另一个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是,其他国家之所以能够较好地推行 以房养老 ,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这些国家的房屋不存在 产权限定 问题,不仅房屋的所有权是永恒的,土地的所有权也归房屋所有人。相反,我国不仅对房屋产权有50年、70年的期限规定,而且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房屋所有者只具有土地使用权。那么,一旦房屋产权期满,如何续期、续期后如何缴费、房屋收入是否应当全部属于房屋拥有者,目前也存在法律空白。这方面的政策障碍对推行 以房养老 也是很大的障碍。 在中低收入阶层在整个社会占比还比较大、下岗失业人员还比较多、 啃老族 还比较普遍的情况下,一旦全面推行 以房养老 ,通过房屋抵押获得的资金,不仅可能有相当一部分会落入子女腰包,使 以房养老 无法起到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作用,而且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医疗卫生机制不完善, 以房养老 获得的资金也较难满足房屋拥有者的现实需要。 也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 以房养老 方式可以探索和试点,但不要对其抱太大的希望。
解决养老问题最根本的办法,还是要加大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力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提高养老保险资金发放标准、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医疗卫生体系等,解决老年人的生活问题,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以房养老 则可作为社会保障的一种补充手段,可进行一些探索,而不必强行推开。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