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记者从我市推进新农合大病保险提高大病保障水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3年试点以来,新农合大病保险已初显成效。截至9月底,今年已补偿大病参合患者5050人次。
据悉,自2013年7月1日起,我市霍邱、舒城作为首批试点县,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根据规定,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元,参合农民在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如果仍然超过起付线,即可申请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实行分段报销,费用从0至15万元以上共分为5段。
其中,最高段为15万元以上,省内医疗机构可报销80%,省外医疗机构可报销75%。 自试点以来,我市大病参合农民病有所医、医有所靠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从具体实施情况来看,2013年,首批试点县共补偿大病参合患者3557人次,补偿金额2649.67万元;2014年,我市新增叶集区为试点县,三县共补偿大病参合患者5028人次,补偿金额2974.66万元;2015年,我市实现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全覆盖,全市累计筹集资金9750.8万元,截至9月底,已补偿大病参合患者5050人次,补偿金额3733.16万元。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