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江苏省人社厅一连下发两份通知,明确社会保障卡今后将在人社各业务领域和公共服务的全面应用,比如,找工作、查询档案以及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保待遇等。 从2016年1月1日起,江苏在人社领域基本实现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的“证卡并用”。比如,将社会保障卡作为就业创业证的电子副本,在需出具就业创业证办理业务时,个人可凭社会保障卡办理相关业务。
社会保障卡还能在各级自助服务一体机或其他服务渠道连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后台系统,方便持卡人查询招聘岗位、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和失业登记、就业援助、就业扶持政策以及档案管理、人才服务等信息。通过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金融功能实现各类缴费和待遇领取,包括个人各项人事人才考试缴费、职业技能鉴定缴费和领取就业见习补贴、失业保险待遇、就业扶持政策补贴资金等。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江苏还将积极探索跨部门应用,在原有各类纸质证件使用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跨部门读卡电子认证,包括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海外高级人才居住证等,以及公安、教育、税务等多部门的审核互认。
在养老保险方面,社会保障卡将成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公共服务的主要电子身份凭证。比如,实现各类缴费和待遇领取,包括个人自助缴费、养老保险及其他养老保障待遇领取等;在各级自助服务一体机或其他服务渠道连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台系统,方便持卡人查询参保缴费凭证、个人权益记录单、个人参保、养老保险待遇等个人信息和业务自助办理。据统计,截至去年底,江苏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359万人,参保率为99.85%,领取待遇人数987.9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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