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防范投资型保险的风险,保监会昨天规定:预定型产品的收益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1个百分点,5年以上产品按5年期利率计算。以下是小编就这一问题汇总的相关资料。
投资型保险一般由投保者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按照风险的从低到高排列有分红险、万能寿险、投连险。不少代理人将投资型保险的固定收益高于定存的收益作为其卖点,但实际上这种宣传是误导。
保监会新规定指出,财产保险公司应从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审慎、合理设定预定型产品的满期收益率。预定型产品的收益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1个百分点,5年以上产品按5年期利率计算。同时,非预定型产品不得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承诺收益或变相承担损失。
财产保险公司上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50%时,保险公司必须立即停止投资型保险产品的销售,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及采取的措施报告保监会。对非预定收益型保险产品,财产保险公司应在每个工作日对资金账户进行估值,计提相关费用并按期结转,计算资金账户的投资净收益和资产净值。
【提示】投资型保险是人寿保险下面一个分支,这类保险是属于创新型寿险,最初是西方国家为防止经济波动或通货膨胀对长期寿险造成损失而设计的,之后演变为客户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一种金融投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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