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医保是为居民提供医疗保障的,对于有困难的居民更要重点优扶,重点优抚对象可同时享受到医疗报销、政府补助、医疗机构优惠待遇,崇义县对上年度重点优抚对象医保统筹节余的7.1万元基金进行再分配。
根据《崇义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规定,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基金每年年终结算一次,并对年终统筹节余基金进行再分配:10%用于优抚对象医保风险调节金;50%返还给农村户籍对象作门诊费用;30%返还给年内未发生住院医疗费用的农村户籍对象作门诊费用;10%返还给优抚对象经城乡医疗补助、救助后的住院费用再补助,补助比例视资金余额、医疗可报费用补助情况而定。
2012年度有370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医保,医保总经费为26.8万元,其中医保基金23.2万元,团体医保基金3.6万元;23.2万元医保基金中划入个人门诊帐户8.3万元,医保统筹基金14.9万元。2012年度共有56人次住院,医保统筹资金共报销7.8万元。2012年度重点优抚对象医保统筹基金共节余7.1万元。
提示:对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补助很有必要,可以保障他们得到正常看病的机会,去年剩下的资金,崇义县又进行了分配,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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