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几年来,经济发展好了,人们手中的活动资金丰富了起来,汽车也成为代步工具进入平常百姓的家庭,于是关于汽车保险合同纠纷也与日俱增,由于汽车保险合同设定的复杂性,使得保险理赔时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容易产生分歧。
并非投保越多赔偿越多
有的车主认为多买几份保单或多家投保,就可以得到几份赔款。但陈法官提醒大家,实际上,多次投保或多家投保不会得到多次或多家赔款。根据《保险法》第40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保险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重复投保不会赔偿更多,车险赔付的主要依据是补偿原则,并不是多保就可以多赔,当补偿达到车辆实际价值时就停止赔偿了。
不同意定损价格如何处理
汽车出险后,保险公司派定损员对车辆进行损失鉴定,并出具定损价格作为理赔的依据。但若车主对此定损结论持有异议不愿接受,另外申请具有评估资质的公司进行损失评估的情况屡有发生。而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也往往不予认定车主单独委托的评估结论,从而使车主浪费了时间和鉴定费用。因此,当车主对保险公司定损结论持异议时,应先行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重新评估鉴定。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车主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并申请由法院指定评估机构进行重新评估。
提示:综合上文,由于车险条例的复杂性使得车险理赔在实行过程中容易出现误区,那么客户在选择车险时,一定要认真核实订单信息,在购买之前先问清楚具体理赔事项,这样有助于保障客户的权益。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