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枣庄社保处下发《关于申报二零一三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并正式启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据悉,根据山东省相关规定公布的2012年度全省在岗平均工资为42572元,《通知》规定,今年枣庄市城镇企业职工以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月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为2130元,最高缴费工资基数为10643元,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的按照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超过最高缴费工资基数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按2012年度全省在岗月平均工资3548元申报,如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可按2013年度参保单位职工个人月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申报。
提示: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枣庄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从而对不同职业的职工养老缴费基数进行统计,确保各行业都能享受到最好的养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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