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人在选购玻璃破碎险出示确保时清晰记得承保范畴是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独立破碎,可是全景天窗破碎时申请办理索赔,却被车险公司以“全景天窗算不上车窗玻璃”的原因回绝。对于此事买车人将车险公司告到了法院。
2012年年末,买车人朱某花200.45元购买保险了夹层玻璃独立破碎险,保险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2020年1月4日,朱某将此车停到当地天宁区中吴大路一住宅小区门口,拿车时发觉车辆的汽车车门及天玻璃窗被砸得不了模样。依照程序流程,朱某向车险公司报了案。索赔时,车险公司对汽车车门损害216一元买来单,却回绝付款天玻璃窗维修费用2965元,原因是天玻璃窗不属于车窗玻璃,不适合夹层玻璃独立破碎险的索赔条文。
朱某掌握到,全景天窗算不上车窗玻璃已归属于该领域约定成俗的要求。在他来看,那样的要求有那些霸王条款之嫌,遂于2020年3月底提起诉讼至天宁人民法院。
审判长觉得,最先,朱某独立购买保险玻璃破碎险,目地是为全部车身的车窗玻璃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要获得保险价值;次之,顶棚天玻璃窗系原装原厂时即已配备,其作用与车体四周的夹层玻璃作用同样。其次,车险公司与朱某签署的保险条款中仍未对车窗玻璃的范围作一定限定,也未明确告之被保险人,总的来说,可将天玻璃窗了解为车窗玻璃的一部分。由此做出一审判决:车险公司不可以免去其义务,理应付款保险公司理赔款2965元。
中民小提示
天玻璃窗能够了解为车窗玻璃的一部分,因而归属于玻璃破碎险的确保范畴,车险公司必须赔付买车人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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