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失业人员能够享有失业险工资待遇,领到失业保险金确保日常生活,内蒙古自治区上调失业保险金的派发标准。
依据日前内蒙古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我区失业保险金派发标准也随着提升,调节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10月起实行。
实际调节方法是:第一至12个月,依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派发;第13至24个月,依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派发。而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要求,交费满一年的,可领到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数最多可领到24个月。每一个盟市为一个统筹地区,统筹地区最低工资以盟市所在城市为标准。以呼和浩特市为例子,调节后的失业保险金为:第一至12个月,每个月失业保险金为1350元的80%;第13至24个月,每个月为1350元的70%。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一类地域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每个月1350元,二类地域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每个月1250元,三类地域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每个月1150元,四类地域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每个月1050元。
提醒:内蒙古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提升另外也上调了失业保险金标准,交费满一年可领到2个月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派发标准提升,失业人员能够领到大量的失业保险金确保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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