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其实你不用过多的担心,保单原件都是保险公司的集团总公司打印的,保险公司都是受到有关部门的监管的,我国的保险法也对保险有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是不敢动手脚的,而且消费者要看好合同没问题的时候才是签字,签完字才是生效的。
一、保险合同订立是啥?
保险合同订立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基于意思一致而进行的法律行为。 保险合同的订立即意味着订立的保险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保险合同,否则除法定例外以外,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保险合同的主体分为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关系人和保险合同辅助人三类。
二、法律规定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循四项原则:即公平互利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自愿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1、公平互利原则
公平互利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等价交换原则在法律中的体现,是市场经济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所谓公平就是等价和平等;所谓互利就是在公平的基础上取得各自的利益。遵循公平互利原则也就是要求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公平和兼顾双方利益,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法律上地位一律平等,在订立合同时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对等,在合同中应当公平合理的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做到互惠互利。
2、协商一致原则
遵循协商一致原则要求订立合同时,双方应当通过协商的方式,在自愿的基础上充分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最终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从而签定保险合同。这就要求双方均应尊重对方的利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
3、自愿原则
遵循自愿订立原则要求保险合同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和自愿的基础上自主订立,也就是由双方当事人以自己的意志来决定是否参加保险。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更不得强迫他人订立保险合同。当然,自愿原则只适用于自愿保险,如果是法定保险或者强制保险,则不适用自愿原则。
4、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遵循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要求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尊重社会公德,承担社会责任,不得作出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约定,保险合同的标的本身也必须合法,即保险标的不能是非法所得或者占有,也不能是国家禁止参与民事流转的物品或行为,否则所订立的保险合同不仅无效,而且当事人还要承担由此而来的法律后果。当然,订立保险合同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我国民法中有关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都适用于保险合同的订立,例如合法性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
所以,你不用过多担心保险合同会被动了手脚,我国的法律和有关部门对保险公司的合同是有规定和管控的,可以放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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