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除一般应履行好如实告知义务、保管好保险合同、索赔注意单证齐全等各种保险常规知识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点:
一是投保团意险前后应采用适当方式向员工明确宣示。
经常听见有人说,人死了,残废了,钱还有什么用,但在实际生活中,发生人伤残、死亡等意外事故后,解决问题的焦点往往集中在理赔金额的问题上。因此明确进行这是增进职工福利的宣示,是必要和合适的,体现了管理层对员工的关怀和爱护。
二是需提供投保员工人数、职业或工种、保额需求或费用预算等信息;
需填写投保书、提供员工清单、通过现金或支票缴费;
三是投保后被保险员工工种、人数发生变化;
应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告知保险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合同批改处理,避免造成理赔纠纷。
四是要明确指定受益人。
主要是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该保险金按法定继承程序分割。明确指定受益人,可以减少事后处理的精力。投保后,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及时书面告知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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