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018年8月3日,四川省绵阳市涪城、游仙区等地普降暴雨,当天下午4点30分左右,游仙区刘家镇潘家奄一漫水桥。据初步调查,该段道路被河水淹没无法通行,一电动三轮车驾驶员(车上载有乘客2人)不顾值守人员多次劝阻,强行闯过警戒线和障碍物,在漫水路面意外坠入河中。
游仙发布的情况通报称,8月3日16:30左右,游仙区刘家镇潘家庵村3社与5社交界处魏城河潘家庵村段三叉拐处发生一起意外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失踪。事件发生后,游仙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消防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应急调度中心、医疗卫生等单位迅速赶赴现场,与刘家镇干部一同开展搜救,区级分管领导第一时间赶至现场指挥。至当天18点28分,打捞出一名同乘人员(女),经医护人员确认已无生命体征。由群众现场辨认,核实该名死者为梓潼县双峰乡立新村二组村民张翠英。其他两名落水群众仍未找到,身份有待核实。
意外死亡的保险赔偿金,分配流程: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有以下特点:
1、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亡之后。
2、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而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
3、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对死者自身的赔偿,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
(编辑:Hello.babycat)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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