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就是用来规范相关的东西的,当然保险也在其中,保险也是有相关的法律来规范的。
首先大家就要知道,我们的这个保监会在2010年的9月发布了一个《审计管理办法》,这是对各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的范围、程序、内容等进行规范和统一。
1.首先我们就先来看看,这个明确审计的对象及审计内容
《审计管理办法》规定的审计对象主要为董事长及其他执行董事;总公司管理层成员;省级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或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具有与上述人员相同职权的其他人员。对以上人员进行审计的内容主要是考察其在特定期间及其职权范围内对公司经营成果真实性,经营行为合规性及内部控制有效 性所承担的责任。
2. 细化审计类型
《审计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包括任中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三大类。其中,任中审计的间隔不得超过三年;对于因公司出现重大违规、财务异常或舞弊等情形,对可能负有责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实施专项审计。
3. 规范审计组织与实施
《审计管理办 法》要求对保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审计责任人进行审计,应当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实施。其中,对保险集团公司下属保险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和总经 理进行审计的,可以由其集团公司审计部门组织实施。对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计,由保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机构组织实施。
4. 法律责任
那么到了最后大家再来看看,这个对于审计报告揭示的违反监管规定的问题,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在调查取证后,依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从轻或从重处罚。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