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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公司所经营业务及业务模式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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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法人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法人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法人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法人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法人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法人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

在计划经济时代,经营范围不可跨越,企业严限在范围内经营,超范围经营不仅会导致严厉的行政制裁甚至刑事制裁,而且所签的民事合同也归于无效。经营范围成为企业不可逾越的鸿沟,成为套在企业头上的“紧箍咒”。我国确立市场经济以来,对经营范围的限制逐渐采取宽容的态度,在一般情况下,经营范围不仅可由章程规定,而且可以变更,虽然还是登记,只不过是一种确认。在实践中,超范围经营所签合同也不再一律被判为无效。这直接影响着保险经纪公司的权利义务。在当今经济国家,经营范围是不可能完全放开的,它仍起着规制、指导公司经营的作用。

保险经纪公司可以经营范围

根据《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公司可以经营下列业务:(一)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二)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三)再保险经纪业务;(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在保险领域,保险经纪公司的经营范围由规章加以明定,并且规定了严厉的法律责任。很明显,在一定意义上,保险经纪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从严掌握的。

在民商事领域,如果保险经纪公司超越上述经营范围,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呢?在这一点上,我国采取了从宽的态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只要保险经纪公司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即使超越了保险经纪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也是有效的。

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模式

一、客户基本情况调查:1、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所属行业等。了解客户的保险需求,包括:保险标的的基本情况、所属行业风险状况、投保期间、在保状况等。2、根据客户的基本情况,对其面临的风险进行初步分析,并对风险加以区分,确定保险需求,向客户提交保险建议书。

二、 委托授权:1、接受客户正式委托前,向客户如实告知业务范围、权利义务、工作流程、解释保险经纪工作的服务内容、自身资质、经纪费收取方式等事项。2、取得客户的授权委托书、与客户签订保险经纪服务协议书,明确保险经纪服务的标的、服务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委托书或协议书中明确客户有义务根据保险经纪工作的需要全面、真实的提供相关资料。

三、拟定投保方案:1、详细了解客户的保险需求,通过适当的问卷调查或实地勘查,分析客户面临的各种风险,帮助客户对风险进行识别,并对其项目风险做出评价,向客户提供专业意见。2、根据保险项目的风险特征、客户需求,以项目获得最充分保障为目的,向客户提供相关的风险转移建议,量身拟定合适的投保方案。

四、询价及报价分析:1、将经客户认可的保险方案和相关的核保资料以询价书或招标文件等书面形式发至相关保险公司询价。2、在得到保险公司报价后,立即对相关保险公司的报价条件、偿付能力、理赔权限、服务承诺、理赔人员的服务水平及赔付效率等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向客户提供专业指导意见,推荐合适的承保公司。3、如果保险公司的报价有附加条件,或报价的承保范围不能满足客户的要求,应特别提醒客户。

五、办理投保手续:1、客户确定最终投保方案及保险公司后,本公司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并向选定的保险公司发出书面的出单通知。2、督促承保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保险单或暂保确认,在取得承保公司的保险单文件后,需仔细核对保单内容,确保保单内容与客户的书面确认完全相符。3、留存保险单复印件,将保险单正本文件及时送交客户,并做好签收手续。4、根据保险单规定的保险费支付条件,及时向客户发出书面的保险费支付通知书,提醒客户履行缴费义务,以免影响保单效力。5、客户缴纳保费后,应及时划拨,从保险公司取得保费发票交予客户,并复印留档。

六、保险期内日常服务:1、在保险单生效后三十天内,向客户提交客户服务手册。2、定期回访客户,向客户了解保险标的最新状况,一旦发现与保险相关的变动时,应马上提醒客户,协商解决的办法。3、与客户保持沟通,及时解答客户的咨询或疑难问题。4、密切关注保险市场动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一旦发现对保险金额或投保标的的风险构成影响,及时告知客户,建议采取应对措施。5、关注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如果承保公司偿付能力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客户。

七、协助索赔:1、在接到客户出险报案后,尽快与承保公司取得联络,同时建议客户及时采取施救措施控制损失。必要时派遣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帮助客户做好索赔的准备工作,协助客户填写出险通知书、索赔报告,及时送交保险公司。2、与承保公司、保险公估方(如有保险公估机构参与的话)保持沟通,协助客户解决索赔的疑难问题,争取得到公正、合理、及时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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