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昨天(1日)开始实行的本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酒后驾驶肇事等行为造成住院费用不予报销。
据介绍,不属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是:因无证驾驶或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车辆、驾驶无效牌证车辆、酒后驾驶肇事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和打架斗殴、吸食或注射毒品以及犯罪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自杀、自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境外和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因医疗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和后遗症的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非定点医院的住院费用;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支付范围的费用;国家和本市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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