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车辆未年检出事保险公司拒赔法院判决全额理赔

loadingloading
[提要]本报泰安10月8日讯(记者李兆辉)近日,张先生的车辆因交通事故受损,保险公司与张先生自行委托的价格评估机构评估金额相差8000元,张先生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以自己提供的评估

本报泰安10月8日讯(记者李兆辉)近日,张先生的车辆因交通事故受损,保险公司与张先生自行委托的价格评估机构评估金额相差8000元,张先生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以自己提供的评估金额为准,向保险公司索赔。

去年11月份,泰山区张先生在某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近日,张先生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张先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随即向保险公司报险,经保险公司定损,车辆损失为2万元。

张先生认为保险公司评估的损失金额过低,不足以支付车辆维修费用,经自行委托的价格评估机构评估,车辆损失价值为2.8万元。但保险公司不认可张先生的评估结果,拒绝赔付。张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的数额赔偿。

经法院委托对车辆损失重新鉴定,评估结果与张先生提供的一致。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明介绍,张先生购买车辆损失保险,与保险公司形成保险合同关系。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受损,保险公司理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在评估车辆损失评估时,保险公司应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确定,以保证修复受损车辆。

但本案中,保险公司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定损金额过低,不足以修复张先生的车辆。张先生委托的评估机构与法院委托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一致,说明实际损失应当为2.8万元。所以,本案中车辆定损价值不一致,应以车主提供的定损价值为准。

(来源:齐鲁晚报)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