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首个试点地区成功设立,对此,未来将有更多的乡村儿童得到很好的大病医保保障。
每个儿童享有4项基本权利: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今天我们从“乡村儿童大病医保”为切入点,一起来探讨儿童的生存权。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关于“生存权”的阐述:每个儿童都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包括有权接受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医疗保健服务。
2012年7月18日,“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公益基金”在北京举行了项目启动新闻发布会,这个公益项目采用公益基金与保险公司、地方政府合作的模式,目标是为中国所有的国家级贫困县的6-16岁的儿童,基金会缴纳75元的保费,就能在新农合范围之外获得一份保额为20万的大病保险,最让人感动的是,这份保险 :不限病种,甚至会面向已患病的患儿。“病发得治,重病得医”。
比如,一名儿童在当地定点医院目录治疗花费28.6万元,按规定社会保险只能报销7万元,而借助“大病医保公益基金”还可以再报销20万元,这样一来,这孩子的家庭只需支付1.6万元。
这一项目发起人代表邓飞介绍,他们通过公益基金、保险公司、地方政府合作的方式,向社会筹募善款,为试点地区适龄儿童购买一份商业医疗保险,以解决乡村儿童大病医疗过程中费用不足的问题据了解,企业家史玉柱为此“大病医保公益基金”的设立捐赠了200万元资金。
湖北省鹤峰县为首个试点地区儿童免费获最高20万元赔付
中国乡村家长不出一分钱,孩子却新获一份商业保险,在孩子身患大病时,最高可获赔20万资金,配合社会保险、家庭一起合力筹集医疗资金,帮助孩子获得迅速、稳定的医疗救治。这不是空想,继“微博打拐”、“免费午餐”之后,邓飞等公益人士发起的第三个儿童福利项目“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公益基金(简称大病医保)于昨日(7月18日)启动。“大病医保”旨在为中国乡村儿童免费提供一份医疗保险,为儿童争取医疗资金和公平的医疗机会,让乡村儿童病有所医。该公益基金由邓飞、王振耀、彭少彬、陈朝华、张泉灵等知名人士、凤凰卫视、凤凰周刊、凤凰网、新浪微博、南方都市报、华夏时报、健康时报等单位联合发起,由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公益基金”组织执行运营。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领导、“大病医保”发起人、医疗专家顾问团、爱心捐助的艺术家及战略支持企业家代表等出席了启动仪式。在仪式现场,凤凰卫视董事局主席、行政总裁刘长乐太平绅士以个人名义捐出10万元,凤凰卫视捐出30万元。这笔联合捐款是本项基金成立后收到的第一笔大额慈善捐款。白百何、谢楠、田亮成为“大病医保”第一批守护天使。复地集团长期提供办公场所,神州租车提供工作用车。会场上,“大病医保”与凤凰卫视中华小姐环球大赛组委会达成战略合作共识,并成为凤凰网2012年“美丽童行”系列公益活动中的一个重要主题。
发起人代表邓飞先生介绍,如果说“免费午餐”是“补缺”的话,“大病医保”就是“救命”。据2011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建立全国儿童医疗保险制度的议案》中统计,中国因疾病死亡的农村儿童,死亡前有50.5%未得到治疗或仅在门诊治疗。中国贫困地区儿童罹患重疾后的死亡率高达54%,比城市儿童高出约9倍。
一个乡村孩子身患大病,如果无法及时筹集足够资金,家庭极有可能无奈放弃。中国中西部乡村经济贫苦,儿童大病医疗一直是最大问题之一,普遍存在“小病拖、中病捱,重病才往医院抬,抬进去很快就出来”。邓飞等公益人士在乡村帮助儿童获取免费午餐期间,发现并决意解决乡村儿童面临的更严峻问题。该项目采用公益基金、保险公司、地方政府合作的方式,向社会筹募善款,为试点地区适龄儿童购买一份商业医疗保险,从根本上解决乡村儿童医疗费用短缺问题,保证儿童“中病可治、大病可医”,更好维护乡村儿童的生命健康权利。
民间公益组织尝试通过商业保险帮助乡村儿童大病救治,实际扣合国家医疗保障深远考量,必将为国家医保政策大规模改变提供有益参考。2012年,卫生部、保监会、财政部和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四部门共同发布的《关于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出: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是保险业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是引入竞争机制,改革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创新社会事业管理的有益探索。
目前,首个试点地区为国家级贫困县之一的湖北省鹤峰县,由大病医保基金筹资,为出生日期199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的全部投保了社会保险的儿童购买一份最高赔付额度为20万元的商业医疗保险,经精算师测算,试点地区的保费每人每年为75元。大病医保基金希望通过多方合力筹集保险资金,减轻患儿家庭的负担,同时也不会给贫困区县的财政负担造成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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