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是近年来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的话题,继《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后,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底出台了《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目标直指2011年实现上海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据了解,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制度共同构成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自2011年7月1日在各区县全面实施。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特点在于,一是除个人缴费外,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相应增加,而且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二是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也就是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的总额来决定,而基础养老金则由政府全额支付。
凡是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非从业人员,都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保。
提高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2011年1月25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上海出台《2011年增加城镇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办法》,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在2010年底前已按城镇养老保险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可享受人均月增185元养老金待遇。其中用于普遍增加的为人均175元,用于特殊增加的为人均10元。
具体实施办法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30元,再按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1.5元,按上海市企业单位退休人员测算,人均增加45元。在普遍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要求,向高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企业退休人员等倾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再增加特殊养老金。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补贴政策出台
根据《关于2011年按照本市城镇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11年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先增加120元基本养老金;再按其缴费年限(含“虚账实记”的记账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5元。
另外,根据《关于2011年按照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11年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养老金。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