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控制医保基金支出水平,有效降低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保险健康、平稳运行,我市于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
近三年,我市执行的是总量控制、定额结算+单病种结算+年终考核决算的付费方式,此付费方式运行以来在控费上取得了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医保付费不够及时,致使医保经办机构拨付医院医保费用相对滞后,对医院资金流转造成一定困难;
二是控费方式较少,覆盖病种单一;
三是年终考核执行力度不大,方式较为简单和粗放。通过对按项目付费、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人次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各种付费方式的利弊分析,我市总结现有经验,在有效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的前提下,转变医保费用结算后付制为预付制,转变单一的付费方式为复合式付费方式,转变事后医疗监督方式为全程医疗监督方式,以拟定年度总额控制方案,拟定床日分段付费指标参数,拟定单病种种类和结算标准,建立全程医疗监督方式为手段,逐步探索建立总额控制、定额预付+(床日分段付费+单病种结算+项目付费)+全程医疗监督复合式付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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