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已按月领取了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拿着医保卡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下称“市社保局”)反映,前几个月到医院看病医保卡还能用,现在退休了、养老金都领了,而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也远远超过了25年,可是到药店买药、到医院看病却被告知医保卡不能用了!这是怎么回事?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解释,某些退休人员医保卡不能用,是因为这些退休人员按月领取了养老待遇以后,没有及时办理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一次性缴费手续。
那么,为什么在办理了养老保险的退休手续后,还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转退休手续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包括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并且在本市(含六县)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应当及时办理“在职”转“退休”的医疗保险变更手续,并缴纳一次性大额医疗保险费1440元。
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未达到缴费年限规定25年的,还应当一次性补缴不足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不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此,参保人员在办理了养老金领取手续后,必须及时到市社保局办理医疗保险的“在职”转“退休”手续并补缴相关费用。否则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就会受到影响,出现看病买药刷不了医保卡的现象。对于部分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当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时,同样也要及时办理医疗保险由“在职”转为“退休”的手续。
具体办理如下:1.如果是以单位职工的身份退休的,医疗保险的退休手续一般都由单位负责办理。2.档案寄存处代办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在档案寄存处(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或柳州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到《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和《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确认表》以后,带上以上材料到市社保局金秋大厦(映山街1号)业务分厅办理医疗保险由“在职”转“退休”的手续。3.档案的由个人申领养老金的参保人员,领到《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后,先到市社保局审批监督科(北站路27号)办理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确认,然后再到金秋大厦相应的城区管理部办理医疗保险由“在职”转“退休”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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