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在全国施工项目的增多,国家明确规定了施工企业需要给工人统一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只有购买了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之后,施工项目才可以得到审批正式开工,否则是不可以开工的。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购买时需要注意什么关于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期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如今这个险种的合同期限是非常灵活的,过去通常来说合同期限都是一年的,而现在则根据施工工程的工期来确定,比如说施工项目是一年半才能完成的,那么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期限是一年半,跟工期一致。
这一特点也让很多企业不用再担心工期延长需要给工人二次购买保险的问题。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合同有效期从什么时候开始呢?一般来说,在签订了保险合同,另外足额缴纳了保险费之后,项目被审批之后可以正式开工的日期就是保险合同的开始日期,一致到施工项目的工期结束,保险合同期限才会终止,这期间,如果工人在工作中,因为施工作业的原因而出现了身体伤害和意外,可以向保险公司申报,而根据伤害的情况得到一定数额的保险金。保险金额的具体数额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的,这些都会在保险单里面有明确的说明。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最低为一万元。保险费是怎样支付的,根据建筑工地的危险程度,和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都是一次收取的,投保人不可以分期缴纳保费。
另外,现在很多施工工程的保险费都是需要企业来缴纳的,个人是不需要承担任何保险费用的。在签订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时候,保险公司需要向投保人说明清楚保险单里面的条款内容,如果投保人有疑问,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需要给出明确的解答,当然也可以通过拨打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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