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转移到深圳的方法如下:
一、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异地就业回本市的本市户籍医疗保险参保人;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就业并已按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非深户人员。
申请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程序:
1、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
2、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深圳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3、深圳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
4、转出地社保机构寄信息表至深圳社保机构;
5、深圳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转移手续办结。
二、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
办理条件
1、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之一)
(1)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人员;
(2)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延缴及趸缴条件的人员;
(3)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养老保险记录累计超过15年的人员。
2、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之一)
(1)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人员;
(2)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省内实际缴交养老保险记录累计超过10年,并与省外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合计为15年的人员
申请材料:
1、《深圳市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4、省内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原件;
5、参保人在异地缴交的养老保险记录与在深缴交的有重复并需选择退重复缴费记录的,需提供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广州社保转出指南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办理条件: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跨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省内)
转出省内办理流程:(一)在广州市地税部门办理停保后,参保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原参保单位代办还需提供社保登记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保人向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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