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牡丹区启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日前,菏泽市牡丹区启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医疗保险执行同一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0.3%,职工个人和退休人员不缴费,财政负担单位由财政部门代扣代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单位自行缴费。
据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用。牡丹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的标准是为,剖宫产4500元,难产2500元,顺产2200元。产前检查费用实行定额支付,产前检查支付标准为一次性500元,检查项目主要包括B超、胎儿监护、妊娠检查等。
治疗生育并发症和合并症,实行分段计算、按比例报销,报销比例为30000元以内的按85%支付;30001至50000元的按90%支付,一个统筹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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