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订)》、《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市人社部门的文件要求,结合吉安县实际,吉安县决定于2013年7月1日至8月12日,在吉安县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吉安县境内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招用农民工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
?此次专项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以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的检查,还包括检查其注册资本、劳务派遣协议是否规范、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有无自设劳务派遣单位或者所属派遣劳动者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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