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登记管理,规范参保缴费行为,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确保全州所有用人单位应登尽登、应保尽保、应缴尽缴,8月初,恩施州启动社会保险登记稽核和网上申报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推动信息网络向下延伸,推广应用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为服务对象提供规范化、专业化和人性化的便民服务。
恩施州目前社会保险登记参保情况如何?用人单位不履行社会保险登记、缴纳保险费义务将受到怎样的处罚?全州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工作进展如何?
单位成立30日之内需办理社保登记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和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都应当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保部门根据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对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情况进行清理,针对未办理登记或登记信息不规范、不完整的用人单位,社保部门督促其办理登记或完善登记信息。
《社会保险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费、向职工告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的义务。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据了解,用人单位应缴纳的5项社会保险费,均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均以职工上年度本人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州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本州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工资基数。其中,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已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应在下一个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期之前,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验证(盖章)。
虽然社保登记、参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强制性的,但是目前恩施州社会保险登记参保情况仍不容乐观。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州共有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5000多家,个体工商户144000多户。目前,已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的仅有7000多家,特别是一些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还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一些企业虽然参加了保险,也只是参加了养老或医疗保险,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都没有参保。还有部分企业参保与缴费不同步,长期拖欠社会保险费,影响了社保基金的正常运转。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