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4】59号)文件要求,按照省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我厅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和激励政策;负责人才引进中国外、境外人员在本省就业的管理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保险管理转续政策,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省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黔(回黔)工作或定居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实施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负责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标准、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设施范围、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费用结算审核等管理办法,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医疗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
13.负责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可工作;负责外国专家来黔工作许可、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黔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许可及对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14.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5.承办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厅部门决算汇编单位包括厅属12个独立核算单位和厅机关及省社保局代编代管专项资金决算。12个独立核算单位包括:行政单位2个,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及省公务员局;参公事业单位2个,即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省就业局;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7个,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职业介绍指导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省劳动教育培训中心、省公务员培训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考试院、省人才交流中心;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1个,即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3年全年经费总收入124,569.24万元,全年经费总支出99,739.22万元,当期结转和结余24,830.02万元,结转和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省级就业专项调剂补助金22,096.00万元年末到账跨年拨付;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培养和引进专项经费2,000.00万元年末到账跨年支付等。
三、2013年收入来源构成情况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2013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9,529.91万元,其中:基本经费拨款6,214.40万元、专项经费拨款41,126.11万元(主要包括由我厅代管需横向拨付的省级公费医疗经费、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及统筹外离休费、劳改劳教系统离休干部医疗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助、一村一大农村青年提升学历补助、技工学校困难学生助学金、技工学校困难学生及涉农专业免学费补助等专项经费)、非税收入2,189.40万元.
(二)其他收入
2013年其他收入75,039.33万元,其中:(1)省本级财政专户拨款68,577.00万元(包括军转干部解困资金、省级就业专项调剂补助金等);(2)人社部、教育厅等单位拨款6,347.94万元(包括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技工学校教育9+3计划专项资金等);(3)利息收入114.39万元。
四、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3年全厅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52,751.44万元,主要包括:
(一)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47.85万元,是省发改委安排的基本建设类资金支出,包括贵州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研究、工伤职业康复中心发展研究前期费用。
(二)人力资源事务支出4,51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90万元、项目支出4,152.3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助、一村一大农村青年提升学历补助、政府特殊津贴、军转干部安置资金等。
(三)职业教育支出6,814.45万元,主要包括技工学校困难学生助学金和涉农专业及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等。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1,68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6.74万元、项目支出5,188.0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社保、劳动监察及维权等专项工作经费。
(五)就业补助支出1,530.00万元,包括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补助、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补助等。
(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1.27万元,包括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困难企业离休干部统筹外离休费,困难企业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孀医药费、劳改劳教系统离休干部医药费、社会保障及就业补助等。
(七)医疗保障支出18,777.09万元,包括省级公费医疗支出、大学生医疗救助款等。
(八)其他医疗卫生支出21.79万元,主要是医改中期评估及培训经费。
(九)住房改革支出189.00万元,是厅机关及所属单位职工公积金。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11.44万元,比上年降低140.57万元,减幅18.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89.85万元,2013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4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1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5人次。【不含千人赴港;因公出国(境)费用与出国(境)团组和人数由于存在跨年度报账的情况,不完全匹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3.43万元,2013年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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