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09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养老待遇调整到位,210万退休(退职)职工养老金每月平均上涨122.92元。 养老金人均每月1128.73元 按照规定,本次养老待遇调整范围是我省200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时间自今年1月1日起。
经过统计测算,全省符合本次养老待遇调整资格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2102021人,每人每月增发养老金122.92元。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由去年的1005.81元上涨至1128.73元。 特殊人群给予倾斜 此次调整,实行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通过普遍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00.82元。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我省又对退休早、年龄大、具有高级职称和在1986年1月24日职称制度改革前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原工商业者、企业军转干部等特殊人群给予进一步倾斜。 高龄人群增幅最大调整后,1949年10月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按规定平衡过待遇的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236.2元,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554.06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210.54元,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389.21元。
此外,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172.79元,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221.1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195.81元,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190.04元 高职称者总额最高调整后,退休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月人均增加210.13元,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066.58元;退休前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月人均增加170.33元,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763.77元;退休前省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月人均增加158.66元,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731.52元;1986年1月24日职称制度改革前评聘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月人均增加164.04元,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368.03元。
两类人也享关照 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月人均增加164.13元,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115.96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人均增加151.28元,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199.4元。按照国家部署,2010年,我省还将再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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