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门财政在“以人为本”发展理念指引下,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养老保险创新之路,推进首创高技能人才养老保险补贴机制,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支持力度,激发高技能人才工作热情,也为逐步建成养老保险“普适型”社会夯实基础。
一、深化发展程度,扩展养老保险优惠政策覆盖面。在落实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养老保险发展,扩展养老保险优惠政策覆盖面,将在职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以上的高技能才人纳入养老保险补贴范围。据此,凡在市区(包括蓬江、江海、新会区)企业工作,并在当地社保部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高技能人才均可按规定申请企业高技能人才养老保险补贴,最多可享受九年的养老保险补贴。
二、强化财政支持,以补代奖激励高技能人才。设立专项资金补贴高技能人才养老保险,采取“先缴后补、一年一补”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个人当年缴纳养老保险费50%的标准给予补贴。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有8866名高技能人才享受养老保险补贴,补贴金额达661.5万元。
三、简化办理程序,建立健全申请服务机制。实行高技能人才在办理养老保险补贴申请的同时核定享受补贴期限,每一技术等级只需核定一次。同时,实行养老保险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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