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乘客三轮摩托车上摔下受伤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loadingloading
[提要]原本乘坐在车上,车辆拐弯时突然摔下受伤,保险公司以受害人是本车人员而非第三者为由,拒绝赔付。昨日,新沂法院判决该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1万元,其余部分由

原本乘坐在车上,车辆拐弯时突然摔下受伤,保险公司以受害人是本车人员而非第三者为由,拒绝赔付。昨日,新沂法院判决该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1万元,其余部分由车主承担赔偿。2011年5月25日,新沂王某在某保险公司为其三轮摩托车投保交强险,保险期自2011年5月25日至2012年5月24日,保险限额为12.2万元。
2012年2月15日上午9时许,王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搭载刘某沿新沂市某道路行驶,当车辆经过一路口拐弯时,刘某突然从三轮车上摔下,头部流血不止。
经医生诊断,刘某伤情为双侧额颞叶脑挫裂伤、前颅底骨折、左枕头皮挫裂伤、右额头皮擦挫伤、脑疝,至同年3月11日出院时,刘某共花去医疗费6.9万余元。
事故发生后,作为车主的王某先行支付了刘某3万余元赔偿金。这起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刘某无责。
此后,刘某就其余损失要求某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并要求王某进行相应赔偿。但该保险公司以刘某是本车人员,而非车外人员为由,作出拒赔决定。多次协商无果后,2012年3月26日,刘某将王某及该保险公司起诉到新沂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多项费用共计4万余元。
新沂法院审理后认为,判断发生交通事故而受害人属于第三者还是本车人员,应当以该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时间是否身处机动车之上为依据。
本案中,交通事故发生前,原告确系乘坐于被保险车辆之上的车上人员,但发生事故时,其已由本车人员转换为第三者,故依法应当获得交强险责任限额赔偿。
根据计算,刘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7万余元。最终,新沂法院判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刘某经济损失1万余元;王某赔偿2万余元(扣除已支付的3万余元)。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