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补缴社保滞纳金呢?补缴社保滞纳金就是指未缴纳个人社保的企业,在责令期内贷款逾期依然不缴纳个人社保的,从扣费之日起应算滞纳金。那麼补缴社保滞纳金怎么计算呢?下面为您解释。
滞纳金怎么计算:
交费企业未按照规定缴纳和代收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或是税务局责令时限缴纳;贷款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交欠缴金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另收千分二的滞纳金划入社保股票基金。2011年7月1日后,依据社会保险法要求,用人公司未准时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缴组织责令时限缴纳或是补充,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另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补交滞纳金常见问题:
(1)责令时限缴纳或是补充的行为主体是社会保险费征缴组织,给与处罚的行为主体是相关行政机关。如果是个人社保经办人员组织征缴的,因为其是机关事业单位,沒有行政部门处罚权,故理应由社保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
(2)滞纳金归属于间接性申请强制执行,是一种督促扣缴义务人行使权力的方式,其征缴规范理应适当、有效,既不可以太高,也不可以太低。有关滞纳金的起算时间点,理应是自欠缴之日起即另收滞纳金。
(3)经责令时限缴纳或是补贴,用人公司贷款逾期仍不缴纳或是补充的,惩处处罚。这儿的“欠缴金额”是用人公司欠付的社会保险费额度,不包括滞纳金。
(4)真奈美的违反规定行为主体仅有用人公司,不包括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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