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新政居民得更多实惠
今年1月,74岁的吴大爷因慢性阻塞性肺病住进了遂宁市中心医院。在住院治疗中,费用高达8万多元。当吴大爷一家为高昂治疗费一筹莫展时,船山区医保结算中心传来了好消息:吴大爷的住院费用在政策范围内,可报销59000余元。
这让吴大爷一家放宽了心。“幸好有城乡医保,真是救了我的命。有了医保,咱老百姓也可以放心医病了。”对于这一次住院治疗,吴大爷感慨万千。
吴大爷的经历得益于我区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的实施。从2014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正式并轨,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提高居民基本医保保障水平,今年的中省补助从人均280元提升至320元,使船山区2014年居民医保收入预计达到2.1亿元。
随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正式并轨和中省补助的再次提高,究竟能给城乡参保居民带来多少实惠呢?据悉,从今年起,凡参加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不仅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还可以直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和大病赔付等政策,在政策范围内最高支付限额可达每人每年1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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