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如何搭建家庭财产和公司财产的“防火墙” 今年8月,拥有上百亿资本的华通路桥集团,因实际控制人王国瑞被调查便发生了4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兑付危机,为此上演了一场跌宕起伏的“保兑付”大戏。尽管该期债券在政府的介入下已如期兑付,但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所面临的风险,引起了更多关注。
北京师范大学发布的《2013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显示,2013年,我国企业家腐败犯罪案件共168例,涉案企业家215人,与2012年的92例、103人相比,案件数与涉案企业家人数均有显著增加。 近几年,曾成杰、吴英等企业家因为非法集资而被判处死刑、死缓(吴英后由死缓减为无期)也引起了社会的热议。 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刑辩律师田文昌认为,“落马并不一定犯罪,犯罪一定落马。经我手的就有七八个,都是没罪的。”他说,法制环境并不完善的情况下,对民营企业家的保护,不仅仅是人身安全,还要保护财产安全。 缺乏安全感也造成了企业家移民和财富的外流。当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开曼群岛等注册离岸公司和设立离岸信托天堂逐渐进入公众视野,我们不得不正视这个问题。 可以预见,未来本土财产隔离和保护制度将有非常强劲的需求。田文昌也认为,具有财产隔离功能的家族信托服务,一旦被广泛接受,将会对保护民营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家的安全起到一种不可估量的作用。 在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中国专家委员会前秘书长刘峰看来,财富管理包括三个内容——财富创造、财富保全和财富传承,“财产在投资、持有或传承环节,都会产生很多风险。人本身也是一种财产,风险管理最有效的手段是保险”。 当财富积累到一定阶段,企业家需要“防火墙”。 “很多企业家个人拥有公司股权,就觉得公司是自己的。把个人家庭财产和公司财产混为一谈,把公司钱放在自己账上。比如,存款时存个人账,贷款走公司账,有很大法律问题。很多老板不知道,股东对公司只承担出资责任,包括将来上市,会有很多法律上的问题。”
北京东方嘉信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孔志军感叹。 知名中式快餐“真功夫”的创始人蔡达标,因抽逃注册资本和侵占公司财产罪而遭受牢狱之灾,即是一例。 因此,民营企业当务之急就是把家庭财产和公司财产做一个梳理,在二者之间建立一个“防火墙”。还要配制一个“救生衣”,也就是保险。很多人对于有形财产看得比较重,而无形财产比如最重要的生命和健康却往往被忽略。 孔志军认为,很多企业家有很多财产,但是法治不健全的情况下,没有进入“安全屋”的都有可能被夺走。比较好的“安全屋”就是信托,它对债权人有一定免疫力,对一些非法剥夺,也有救济的手段。
撇开国内法律对信托财产的归属问题尚未明确不谈,中融信托执行总裁、家族办公室总经理汪岩焯认为,信托一定可以实现的是,在合法有效设立以后,即使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这三方都破产、撤销或者死亡,信托财产基于法定的特殊地位,得以对抗债权人的主张。 不过,对信托工具的使用也须适度。“我们自己有一个理念:信托是一个很好的制度,但用得不好的话,可能会成为被滥用的工具,例如侵害债权人或是规避法律。”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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