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都不清楚养老保险的待遇和缴费年限是如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跟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何? 个人养老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深圳市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缴费年限是多少年?
个人养老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一是按照新的个人养老金计算方法,基础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改为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参保员工每多缴1年,缴费比例增发1个百分点;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再统一将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120,而是根据退休人员预期寿命延长的实际情况,除以一个适当的计发月数,该计发月数由国家进行统计测算并在全国范围内公布。
申请按月领取个人养老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的条件: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或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或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申请按月领取个人养老金。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申请按月领取个人养老金。
3、缴费年限不满足上述1、2点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如属于本省户籍的,可以不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参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至达到按月领取个人养老金条件为止。
为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个人养老保险将适时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新个人养老金计算方法及公式为:基本养老保险金=基础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过渡性养老保险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基础养老保险金和过渡性养老保险金公式中,“实际缴费工资指数”即实指数(下同)为被保险人参保缴费至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期间,相应年度的实际缴费工资基数,与相应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比值之和的平均值。被保险人曾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并在统筹范围办理退休的,实指数为其各阶段的实际缴费工资基数,与相应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比值之和的平均值。
下面引自《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一段关于养老保险金计算的详细解释以及和个人养老金计算方法对比:
本养老保险金由基础养老保险金和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构成。基本养老保险金月标准按照京劳社养发21号文件规定的基础养老保险金、过渡性养老保险金计算公式和国家规定的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计发月数计算,过渡性养老保险金公式中, “视同缴费年限”即N同为被保险人1992年9月30日前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缴费工资指数”即同指数为1;“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即N实98为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含实际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月标准,以个人账户储存额与个人账户补贴额之和,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补贴额计发办法为:1992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被保险人,分别以1992年10月1日至参保缴费前相应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不满整年度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为基数,乘以相应年度本市规定的个人账户规模比例,累计计算之后,再乘以本人的实指数;1992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分别以参加工作至参保缴费前相应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相应年度本市规定的个人账户规模比例,累计计算之后,再乘以本人的实指数。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