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期,也就是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想要进行延长的,需要进行申请,小编就来给大家做一个具体介绍。 一、延长珠海工伤医疗期的条件 1、参保职工因工受伤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视同为工伤; 2、根据《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规定,工伤职工已满最长医疗期,但伤情或病情尚未稳定需进一步治疗的。 二、 延长珠海工伤医疗期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工伤相关的诊疗病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特殊检查、检验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4、X光片、CT及MRI片等相关资料。 三、延长珠海工伤医疗期的办理程序: 1、经办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医疗鉴定《介绍信》、《珠海市职工医疗期确认申请表》(简称《申请表》); 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3、申请人持《介绍信》及《申请表》到指定医院进行专家鉴定; 4、申请人将受理所需材料交至经办部门; 5、结论出具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受理回执》到经办部门领取《珠海市工伤职工延长医疗期确认通知书》。? 四、延长珠海工伤医疗期的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部门名称地址联系电话(0756)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香洲区红山路245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二楼)2128315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香洲区教育路24号6182892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湾区行政办公大厅7263791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511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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