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保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保险来增加他们的保护。然而,在购买保险很长一段时间后,它突然变成了P2P。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警惕:三类非法集资“流行”,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行为,我们一定要注意,据悉,眼下保险领域主要“流行”三大类非法集资案件。
一是主导型案件,主导型案件指的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一起来看看主导性案件通常是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二是参与型案件,这类案件的隐蔽性更强,因为通常是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或者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预期年化收益率较高;保险从业人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如P2P等。
三是被利用型案件,通常是一些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
二、如何识破骗术
但是,犯罪分子或不法机构脑门上并没有贴标签,寻常百姓如何识破他们的骗术?
天津保监局相关人士称,一般的非法集资犯罪多采用“刚性兑付+高回报+政府背书(商业增信)”黄金三要素,即不法机构往往承诺一定期限内给予投资人还本付息,并允诺高额回报,同时或假借国家发展政策,或用地方政府批文、担保(保险)合同作为背书。
我们在购买一些理财产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在正规的一些渠道购买,“当下投资理财产品的历史预期年化收益率普遍在4%—5%左右。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均会严格按照保单合同履行相应承诺。”他提醒消费者,不要相信高息“保险”,不要被小礼品打动,不要接受“先返息”之类的诱饵;不要相信任何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项目投资和购买股份等为名目并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的借款行为;不要与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任何投资理财协议,不要接收保险营销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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