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湘潭市政府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自此,湘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建立起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缴费档次、缴费补贴标准以及基础养老金待遇等方面都比原新农保、城居保政策有一定幅度提高。
一是新的缴费档次统一设定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个档次。
二是缴费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所有缴费档次均补贴30元调整为:年缴纳100元、200元,补贴30元;年缴纳300元、400元,补贴40元;年缴纳500元及以上,补贴60元。
三是在基础养老金待遇方面,要求建立正常的调整机制,同时明确了参保人缴费累计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人每月增加0.5元提高到增加1元。
四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可实现转移接续和制度衔接。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