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行人横过马路撞死骑车人案一审日前宣判,78岁的肇事老人除了被判刑外,法院还判决其民事赔偿死者家属44万元。昨天,记者从溧阳法院获悉,死者家属仅要求肇事老人赔偿10万元,放弃了其余34万余元的赔偿。 据介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就考虑到判决执行的问题。一开始,死者家属提起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47.5万元。庭审过程中,死者家属就放弃了3万余元的精神抚慰金,总金额降低到44万元。 但现实情况是老人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也不好,家境并不富裕,平时都靠子女照顾,没有多余的存款。老人原先居住的老房子已经拆迁,按照政策可以补偿一套70多平米的市区房。但是,这套房子尚未拿到手,还要再等几年,目前老人一直寄住在子女家。 最终,死者家属主动将赔偿标准降低到10万,放弃其余34万元赔偿。老人的子女最终同意,法官当即制作执行和解书。老人子女先后分两次将10万元送交死者家属手中。“我们这样做,主要是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今后生活无保障,我们做一点让步,让双方都能接受。”一位死者家属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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