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在无锡生活工作,老乡之间帮个忙是最普遍不过的事了。这不,在无锡某保洁公司上班的山东人刘某家里有事要回去一趟,就托人介绍认识了老乡高某,让高某代她扫一段时间马路。没承想,就几天的功夫,高某在清扫马路时遭遇了车祸,不幸身亡。那么,赔偿责任该由谁来承担无锡市崇安法院劳动争议庭日前审结了这个棘手的案件。无锡崇安法院劳动争议庭庭长吴寒阳介绍,刘某此前并不认识高某,是为了找人代班专门让老乡间接介绍的, 吴寒阳“叫这个高某代她清扫一段时间,但是代替没有经过单位的同意。没有得到单位的认可。”
了解到,刘某请高某代班,完全是两人私下商定,高某代扫几天,刘某发了工资给高某几天工资。高某遭遇车祸身亡后,高某的丈夫孟某找到了保洁公司,保洁公司出于同情,和孟某签了协议,商定付25000元一次性了断。拿到协议和25000元之后的孟某觉得太亏,先去了劳动仲裁部门请求裁决高某和保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在仲裁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况下,孟某转而求助法院。
无锡崇安法院劳动争议庭庭长吴寒阳“法院审理下来高某代替刘某扫马路,没有经过单位的同意,最后法院判决高某和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高某丈夫的诉讼请求。”
高某随意答应帮别人代班,最后不幸殒命,因为此前没有劳动保障,也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还联想到了其他一些情况,比如单位同事之间相互代班,一旦有事,比如说在夜间值班期间,单位遭窃或是失火,这样的责任该有谁来承担呢吴寒阳庭长提醒,即使是单位同事之间相互代班,也要报请领导批准,一旦发生情况,责任就会很清楚。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