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起源于80年代的南非,90年代在英国长大,随后进入中国大陆市场。重病保险由于保费低、保障高、理赔简单、与其他医疗保险兼容互补等优点,已成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寿险产品之一。
根据传统重病条款,一旦被保险人获得重病赔偿,保险合同将终止,客户将失去后续保障。同时,由于未来疾病风险的不确定性,一般大病产品往往覆盖数十种大病,无法满足个性化需求。随着人类平均寿命的增加和健康业的快速发展,这一缺憾更是日益凸显。
重病保险将被保险人35种主要疾病分为4组。一旦客户患上一组重大疾病,他将得到全额甚至双倍的报酬,但合同不会终止。如被保险人日后再度罹患其余组别的重疾病种,还将拥有第二次理赔的权益。这意味着投保人获得一次重大疾病理赔之后,无需体检即可获得第二次投保重疾险的机会。
被保险人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为未来可能出现的疾病群体选择双重基本保险,并独立增加保险覆盖范围。除了创新地使用二次付款和双倍付款选项外,重大疾病综合保障计划兼顾了传统重疾有病治病,无病养老的特点,让投保人分享红利,实现资金的保值与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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