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职工在医疗期内单位应该续延劳动合同吗

loadingloading
[提要]陈某是某公司职工,于2007年10月到该公司工作。陈某在2008年3月10日在工作中感觉不适,当天请假并于第二天到医院看病。公司让其休息一段时间再说。陈某于4月8日将检查结果交

陈某是某公司职工,于2007年10月到该公司工作。陈某在2008年3月10日在工作中感觉不适,当天请假并于第二天到医院看病。公司让其休息一段时间再说。陈某于4月8日将检查结果交到单位,但该公司经理说劳动合同已于2008年3月11日到期。陈某认为其在医疗期,应享受病假工资,故请求支付其病假工资1362.40元。陈某提供了看病以来的诊断证明书和休假证明书予以佐证。该公司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合同期限自2007年11月12日至2008年3月11日止,并主张已提前通知陈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双方也未办理劳动合同终止的手续。陈某对《劳动合同》不予认可,称签字并非是其本人签字。

[裁决]

某公司支付陈某2008年3月11日至2008年5月21日期间病假工资1362.40元。

[案例评析]

陈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合同》中的签字不是其本人签字,故本委对《劳动合同》予以采信。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陈某患病并有病假条应享有医疗期。在陈某病情未确诊前某公司不能与陈某终止劳动合同,在其病情确诊后并有病假条的情况下,应给予其医疗期,并续延劳动合同至医疗期满。陈某提供了病假条和诊断证明书。因此,陈某要求该公司支付其2008年3月11日至2008年5月21日期间病假工资1362.40元的请求,应予以支持。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