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郑州市对重型货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后,警方迅速行动,通过日常查处、集中行动和成立夜间查缉小组等方式对重型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在日常治理的基础上,交管部门把每月的10日、20日定为统一集中行动日。同时,成立30个夜间查缉小分队,携带执法记录仪、测速仪等警用设备,每日20时至次日凌晨6时,采取市区各交警大队异地用警的办法,对渣土车、水泥罐车等重型货车闯红灯、超速、闯禁行、逆行、乱鸣笛、无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治理行动。
统计显示,19日、20日两天,各交警大队夜间查缉小组共查处水泥罐车、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69起,暂扣水泥罐车、渣土车两辆。
自去年8月开始,郑州市交巡警支队就召开“特种车辆整治工作部署会”,对郑州市水泥罐车、渣土车等特种车辆开展严格治理。
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窦立勇指出,为全力整治特种车辆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更大的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水泥罐车、渣土车的交通管理工作。严格路面管控,持续不断地开展水泥罐车、渣土车治理活动。
下一步,将采取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警便结合、隔段布警、组建执法小分队、异地用警等措施,根据摸排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警力加大巡逻和查纠力度,重点对水泥罐车、渣土车的无牌无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闯禁行、闯红灯、强行超会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上限处罚,该记分的一律要记分,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要暂扣驾驶证。同时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对有违法未处理和记满12分的水泥罐车、渣土车驾驶员通知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参加复验学习考试。
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广泛的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进工地、进驾驶室活动。首先走进身边进行宣传教育。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各大队联合社区人员深入企业,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其次利用媒体宣传,营造氛围。在互联网、报纸、电视等媒体开辟专栏,宣扬诚信安全运营的企业及其驾驶人,曝光事故违法多、群众投诉多的企业及其驾驶人;对发生死亡事故的,公布驾驶人培训、考试和车辆登记、检验等情况及事故责任倒查、处理情况,供社会群众进行监督。
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层层分解管理责任,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实,管理工作不到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和逐级倒查制。对营运大中型客、货车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行责任追究。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责任事故的企业负责人,依法撤销职务,并在5年内不得担任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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