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进步,我国保险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保险营销员管理的一些体制机制性矛盾和问题开始显现,管理粗放、大进大出、素质不高、关系不顺等问题比较突出,进入9月份以来,已有四川、江西、青岛、广西、湖南等地保监局在网站公布了近期对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处罚情况。永诚保险的财险、太平财险、中华联合财险等的共计6个分支机构,因为虚列费用受到了处罚。
本次公布的保险公司共有10家保险公司、专业中介在内的保险机构以及20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罚金共计257.3万元;其中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等影响财务数据真实性的违规行为,仍是处罚的主要原因,因该项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包含7家机构及12名责任人。
此外,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中介机构也有因未经核准任命高管人员、未保持职业责任保险的有效性、以佣金方式给予客户保险合同外利益、向业务员承诺不合理的高额回报受处罚的情况,而代理人仍存在制作并使用含有误导性内容的展业资料、截留客户保险费等违规行为,保险公司有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地址及撤销分支机构也受到处罚。
财险公司是本次统计的处罚情况的“大头”,永诚保险的财险、太平财险、中华联合财险等的共计6个分支机构,受到了处罚,突出的原因是虚列费用、虚构中介业务套取保费等违规行为。
中华联合财险四川分公司、双流支公司、成都市龙泉支公司成为四川保监局开罚单的主要对象,3家机构被罚款110万元,另有5位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计29万元。
根据四川保监局的处罚决定书,这3家中华联合财险的分支机构共涉及四类违规行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的方式套取费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编制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地址及撤销分支机构。
最终,这3家机构被四川保监局罚款110万元,其中对中华联合财险四川分公司罚款71万元,对中华联合财险双流支公司罚款24万元,对中华联合财险成都市龙泉支公司罚款15万元。同时,四川保监局还对5位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共处罚金29万元。
《证券日报》保险周刊据四川保监局的处罚资料的统计,中华联合财险四川地区被罚的3家分支、5位责任人共计139万元罚金中,有59万元是由于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的方式套取费用和编制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违法行为被处罚的。
另外还有两家2家财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被处罚。永诚保险的财险长沙中心支公司因“虚列会议费套取资金用于客户接待”被湖南保监局罚款3.5万元。太平财险广西分公司2011年至2012年4月存在虚假列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人员绩效工资的违法行为,被广西保监局罚款20万元;2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也被警告,并各自被罚款2万元。
在全部10家受到保监局处罚的保险机构中,长沙精英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和青岛安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别被湖南保监局、青岛保监局罚款46万元、7万元(二者均含对责任人的罚金)。
根据湖南保监局公布的处罚资料,长沙精英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事实主要有四类,即未经核准任命高管人员、未保持职业责任保险的有效性、聘任不具备资格的人员开展业务、以佣金方式给予客户保险合同外利益。
对此,湖南保监局分别给予其罚款5万元、2万元、2万元、25万元的处分。另外有3位相关责任人受到警告,并分别被罚款8万元、3万元、1万元。
这也就意味着,长沙精英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因前述的四项违法行为,共被处罚金46万元。
而青岛安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则因帮助保险公司虚开中介服务发票套取手续费,谋取不正当利益,被青岛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罚款6万元;另有一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9月份以来公布的罚单中,还包括对四川保监局、江西保监局对2个代理人单独处罚的情况。
四川保监局称,2011年11月,接到举报投诉后查实李某某在与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建立代理关系期间,存在截留客户保险费的违法违规行为,涉案金额2903.5元。四川保监局日前最终决定给予李某某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而江西泛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期间,存在向公司业务员承诺不合理的高额回报的行为,该公司赣州分公司昌盛团队主要负责人受到江西保监局的警告处分。
近几个月银监会和保监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行为的通知》等,旨在规范银保及电销市场,但与此同时短期内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保费收入的增长。不过,从长远来看,这一系列举措有利于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保费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11月全国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3440亿元,较上年同期10217亿元增长31.55%。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3528亿元,同比增长33.62%;人身险保费收入9913亿元,同比增长30.83%。
此前的2009年,虽然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保费增速降低,但仍超过10%,当年全国共实现保费收入首次突破百万亿元,达到11137亿元,较2008年底的9784亿元增长13.83%。而2008年的增速为39.06%,2007年为24.71%,2006年为14.49%。
由此可见,除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保险业的保费收入近年来总体处于上升状态。
10月8日,从保监会网站获悉,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强调了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了推进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意见》肯定了《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颁布后取得的积极成效,指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意见》指出,现行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关系不顺、管理粗放、队伍不稳、素质不高等问题突出,不适应保险行业转变发展方式的需要,不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时代要求,不适应消费者多样化的保险需求,是目前保险营销队伍发展中遇到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保险行业承担着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重要任务,要按照体制更顺、管控更严、队伍更稳、素质更高的总体要求,坚持监管引导、市场选择、行业推动、公司负责的原则,采取更有针对性、更强有力的举措。鼓励各地区、各保险机构在营销队伍建设中大胆创新,积极探索,用健康增量逐步稀释问题存量,提升营销队伍整体素质,向营销队伍职业化方向发展。强化保险公司管控责任,选择适当时机和地区先行试点,用3年、5年和更长时间,分别实现阶段性目标和整体目标。
《意见》提出,推进改革包括六项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一是鼓励探索保险营销新模式、新渠道;二是强化保险公司对营销员的管控责任;三是提升保险营销队伍素质;四是改善保险营销员的待遇和保障;五是建立规范的保险营销激励制度;六是持续深入开展总结和研究工作。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公司制定合理的改革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加强协作和研究,调动各方面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保险监管机构对市场主体改革现行保险营销体制机制的创新试点,在政策上予以鼓励和支持。
《意见》强调,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充分估计改革困难和阻力,把握好改革的时机、力度和节奏,坚定不移地将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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