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私自将社保停了怎么办?工资条上明明显示扣了社保费用,但企业没缴费,员工看病报销无门。昨天,广州市人社局局长杨秦做客市政府纠风办和广州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联合主办的《行风面对面》电视节目。对于企业欠缴社保费员工无法报销的问题,广州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参保人要懂得保护自己的权利,及时发现企业有没有缴费。而现场的行评员、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则认为,企业停缴、断缴社会保险怎样及时发现的责任应当是在社保部门。
市民何女士的丈夫是广东省旭日自行车公司的员工,每月的工资条上也显示已扣除了医保费,但其丈夫生病后却发现医保无法报销,原因是丈夫医保缴费断缴了,不在缴费状态,因此何女士的丈夫无法享受住院报销。如今,已经欠了医院10多万医疗费用的何女士四处投诉,希望能解决其丈夫医保报销的问题。劳监部门虽然有所行动,公司老板依旧拖欠着不交医保。
市人社局局长杨秦坦言,这是企业违规。市劳监支队部门负责人介绍,对于何女士提到的这个公司,劳监部门早已在跟进,但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已经处于经营困难、无法支付工资的状态,不光是社会保险的问题,还包括工资的问题。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陈建龙补充表示,即使医保补缴了,在补缴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也是无法享受医保。“所以现在要解决何女士丈夫医疗费报销问题,只有一个办法,就是由用人单位来给他支付这笔医疗费用,劳动部门将督促用人单位支付”。杨秦承诺,只要这个企业还在,上级主管部门还在,就算将来企业砸锅卖铁,也要偿还这个医疗费。
在录制现场,陈建龙还提醒,所有的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期间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何女士丈夫所在单位从今年1月份就没有交纳医保,但是劳动者没有意识到,当生病住院才发现单位没有缴费,确实很被动。所以我在这里呼吁所有的劳动者如果发现单位没有给自己交纳保险费用,应该及时向劳动部门投诉,向相关部门投诉,及时保护自己的权益。”
而现场的行风评议员、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则认为,企业停缴、断缴社会保险怎样及时发现,责任应当在社保部门,“作为劳动者如果不去看病就不知道自己的医保被停了,而最清楚的就是医保缴费部门,缴费部门应该发现,信息系统里面应当有及时的警报、预警机制,如果出现欠缴应该立刻发现,这是社保部门要做的事情,不能够推到劳动者身上。 ”对此,杨秦表示,这确实是制度、政策设计上的缺陷,这个缺陷不光是广东省,全国可能都有,但目前社保缴费又是在地税部门,所以人社部门和地税部门应该联合建立一个预警机制。”
停交3个月的社保,医疗费报销额度就从20万元降到5万元?龚先生的亲属在东莞就碰到了这样的问题。据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下称“东莞第二法院”)介绍,2010年8月,龚先生离开了原来的单位,跳槽到东莞一家公司工作。但直到2011年2月,该公司才与龚先生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其间停保长达半年之久。去年10月,龚先生被检查出患急性淋巴肿瘤。当时因病情紧急,龚先生自行到天津市的一家医院进行医治。因未筹集足够资金进行骨髓移植,龚先生于今年5月因病情恶化去世,共用去住院治疗费27万余元。龚先生的亲属到东莞社会保障部门为其报销医疗费用时,意外得知龚先生由于中途停保3个月,以致其在跳槽前所在公司的参保不能连续计算,其报销费用限度仅为5万元。如果其间未停保,其医疗报销费用最高限度可达20万元。
根据东莞市有关规定,参保人从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后的第三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满1年不足2年的报销限额为5万元,满两年不足3年的为10万元,3年以上为20万元。龚先生的社保因为中断了3个月,其连续参保时间从本来应该3年以上变成了不足2年,也就是说,龚先生的报销限额从20万元降到了5万元。东莞第二法院认为,涉案公司确实存在一定的过错,经调解,由涉案公司向龚先生家属支付赔偿金3万元。法官提醒,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应对及时购买社保的问题予以足够重视,有利于双方的权益保护。
问:你好!我想咨询下个人办理单位已停的社保接续卡有什么要求?今天去江北区街道办办理的时候说单位6月社保处于欠费状态,办理的人员说社保局规定“处于欠费的企业不能办理接续卡,不管单位还是个人”我是今年4月1号就已经把社保办停了。问一下这种情况是不是不能办理?
市人力社保局:如果欠缴养老保险费不能办理转移手续,应补缴后才能拿到接续卡。渝人社办【2012】62号文件规定:对用人单位无力完清该单位职工实际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的,如职工坚持办理减少业务,可选择放弃补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书面告知职工放弃补缴权利的后果,职工仍选择放弃补缴并提出书面申请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不缴不记”的原则,将欠费期间的缴费基数维护为零,办理有关手续,欠费期间不计算该职工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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