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调整天津市2014年征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根据市政府《天津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津政发〔2004〕11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调整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征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征地参保人员按照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时间,分别调整养老保险待遇,具体标准为: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通知还明确了调整征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所需资金,由征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已办理领取生活保障金手续的征地养老人员,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征地养老人员生活保障金的调整标准,所需资金从征地养老人员养老保障基金支出,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天津养老保险如何查询
1、天津养老保险电话查询:据了解,天津养老保险查询的主要问题是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条件、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新老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比较以及中断养老保险缴费对养老金的影响等内容;在劳动关系方面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补偿金的有关政策规定咨询为主。劳动保障信息查询系统已开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信息查询功能。只要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电话,输入养老保险参保序号或个人身份证号码即可了解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信息,参保缴费的详细情况。
2、天津养老保险上门查询: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查询;
3、天津养老保险网上查询:登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找到“劳动保障个人信息查询”,按照相关要求,输入身份证号,密码等,就可以查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天津缴补充养老保险可减个税
天津市地税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2014年1月1日以前,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年金是在缴纳环节由单位代扣代缴,税收成本进单位劳动成本,某种程度上影响到企业为职工缴纳年金的动力。年金个税缴纳递延到职工退休环节后,企业和事业单位不用再为缴纳职工年金时缴纳个税,抵消了这部分劳动报酬成本,职工退休后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这样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将会推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不仅使越来越多的职工享受到这项税制改革带来的福利,同时也可以增加补充养老金份额,有利于社会养老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相关人士介绍,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的特点类似于公积金,一般是职工个人缴多少,单位给你缴多少。职工绝大多数对此还是很欢迎的,虽然当月拿到手的工资因为减去了自己缴纳的这部分年金,钱数少了,但等退休的时候,你就可以拿到双份退休金。政策的出台,赢得企业和职工的普遍欢心。一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企业老总对记者说,明年他们要改进职工的奖金办法,在10年以上职工中推行年金制,减税不减标准,把结余下来的税收成本用在职工年金支出上,这样不仅可以增加职工养老金收入,还可以拴住人才,有利于企业发展。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