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讯:近日,太原市卫计委、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委、教育局联合下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村医养老将纳入社保体系。目前,太原市在岗村医约有1500余人。按照上述方案,具有合法资质的村医,可比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医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村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太原市现行的村医养老保障措施为由市、县财政按照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半发放退养补助。随着退养村医逐年增多和人均寿命的逐步提升,在村医养老保障上,财政负担将会越来越重,因此将村医养老纳入大社保体系是大势所趋。为此,太原市决定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公平自愿的原则,引导村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现行社保政策规定,由各级财政和村医按比例缴纳保费。此举使太原市村医养老保障逐步纳入社保体系,可减轻财政负担,又能提高村医养老保障受益水平,提升岗位吸引力。另外,优秀村医可进入乡镇卫生院供职,村医发展空间将拓宽,这也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到村卫生室工作。稳定村医队伍,提高其养老待遇,将有利于让农村居民获得有效、方便、低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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