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疗险理赔时,不少人都遇到过这样的糟心事:
明明花了好几万,保险公司却只赔几千块。
明明保险介绍中说100%赔付,自己先在社保报了一半,以为剩下的能全赔,结果保险公司一分钱都不赔。
理赔员会解释说,这是因为保险要扣除自费部分。
啥是自费部分?在理赔员的解释中,各种晦涩难懂的条款和名词接二连三轰炸,大部分老百姓都会懵圈,心想:行吧,咱也没辙,只能自认倒霉。
但是,有部分人,他们决定打破砂锅问到底,即使被拒赔也要明明白白。于是他们发现,「自费」这事儿里面的门道真多!不信你来看看。
保优赔案例分享
齐先生的母亲做了主动脉支架手术后,医保报销后自负约11万,后申请当地地方性百万医疗保险报销遭拒赔,理由是主动脉支架属于乙类自负部分,不予报销。
通过本案例,您可以了解当保险公司以“乙类自付”作为拒付理由时,作为消费者应如何应对。
保险险种:某地方性百万医疗保险
出险原因:主动脉夹层行主动脉支架手术
拒赔理由:主动脉支架属乙类自负部分
争议金额:9万元
齐先生是山东人,去年地方性百万医疗保险在当地广泛推广,因为有政策背景,齐先生以为是一种新型的社会福利性的大病保险,加上宣传中提到的“低保费、高保额,低门槛”,齐先生便给一家老小都投了保。
今年2月份,齐先生的母亲因主动脉夹层,在当地三甲医院做了主动脉支架手术,住院期间共花费16万余元,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11万余元。
其中,主动脉支架占了大头,原价12.5万,经社保报销了3万多,自负近9万。
想到自己曾为母亲购买了地方性百万医疗保险,齐先生便提交了理赔资料申请报销。几天后,理赔通知书下来了,结果出乎齐先生意料:
(理赔通知书截图来源于当事人)
赔付金额竟然为0!
(理赔通知书截图来源于当事人)
其中,拒赔金额最高的就是近9万元的主动脉支架。
明明花了10来万,保险竟然一分都不报?齐先生不解,于是找到保险公司询问。
保险公司解释说,这是因为齐先生的医疗费中有一部分属于乙类自付部分,保险合同中规定乙类自负部分不予报销。
(保险条款截图来源于当事人)
齐先生表示,自己理解的个人负担部分就是只医保报销剩余的部分,并不明白甲类乙类的具体含义。保险公司解释道,公司关于甲类乙类的审核,都是参照医保政策。
无奈下,齐先生只得打电话咨询医保局,几通电话下来,终于得到了最权威的官方回复,结果同样出乎他的意料。
医保局工作人员回应称:
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甲乙丙的分类是针对药品而言的,医疗耗材并没有此分类。
主动脉支架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器械,因为该类器械设定了最高限价,因此,医保无法100%报销。
听完上述回复,齐先生吃了颗定心丸。原以为拿到医保局的官方回复,保险公司能马上纠正,但申诉后,保险公司开始变了一个说法:主动脉支架医保没有报销的部分,不属于合同规定的“个人负担的部分”,因此理赔结论依然是拒赔。
理赔专家经过分析认为,保险公司拒付明显不合理,违反条款规定:
1. 该款地方性百万医疗保险保险条款中规定“乙类自付”的部分不予赔付,按照条款理解为“乙类且自付”,按照医保政策,只有药品才存在甲乙丙分类,耗材、治疗费、检查检验等非药品费区分统筹支付部分和统筹自付部分,条款对责任的定义存在歧义,或者产品设计上本身并没有设定耗材统筹支付部分免责。
2. 该款地方性百万医疗保险属于普惠制百万医疗险,虽有政策背景,但本质上是商业保险,必须遵循保险法相关规定,就算乙类自付部分包括耗材自付,但是免责条款未用显著标识、未作通俗解释,该条款不对消费者产生法律效力。
3. 医保局工作人员的解释已经明确表达了对官方政策的解释,保险公司虽认可却依然拒赔,明显不合理。
早在去年8月,山东银保监局、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通知,发布《山东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实施方案》。
其中,主要任务中提到:扩大商业健康保险责任。逐步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
但是,保险公司在执行时好像忘记了官方提到的这一任务。该款地方性百万医疗保险类似的拒赔案例还会出现吗?保优赔将替大家持续关注。
注明:本文为保优赔平台用户真实案例,因涉及用户隐私信息,文中当事人姓名等相关信息采用化名或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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