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1月1日起,本市调整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征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天津市提高征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天津北方网讯:自2014年1月1日起,本市调整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征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征地参保人员按照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时间,分别调整养老保险待遇,具体标准为: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已办理领取生活保障金手续的征地养老人员,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自行确定调整标准。
种类繁多,可满足您的多种要求,购买可直接登录在线商城(www.cpic.com.cn)。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