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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由中国保监会统一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各家保险公司对2009年新保险法实施后的开发报备的产品条款进行编码,自2014年8月1日起,在所有保险条款全文使用的地方使用(含电子保单及官网、合作网站上挂载的条款),方便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通过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人身保险产品信息库查询和验证保险公司销售的产品条款。若不是完整的条款(如只是产品条款简介的宣传材料),则无需添加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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